摘抄自标准 《GB 23821--2009/ISO 13857:2008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防护结构——protective structure
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装置,组长装置)或其他物理障碍物(如:机器的一部分),用以限制人体和(或)人体某部位的运动从而防止其触及危险区。
安全距离——safety distance
安全间距——safe separation distance
Sr
防护结构距危险区的最小距离。
挤压区——crushing zone
人体或人体部位暴露于挤压危险的区域。
致动——actuation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探测到人体或人体部位时的物理起动。
全系统停机性能——overall system stopping performance
T
感应功能致动到危险机器功能终止之间的时间间距。
探测能力——detection capability
d
供应商规定的引起保护装置致动的感应功能参数限值。
电敏保护设备——electro-sensitive protective equipment
ESPE
一起工作时可起到保护跳闸或存在感应作用的装置和/或元件的集成,共组成至少包括:
——一个感应装置;
——控制/监控装置;
——输出信号开关装置。
间接接近——indirect approach
通向危险区的最短路径被机械障碍阻挡时的接近。
绕过探测区——circumventing the detection zone
从探测区上方、下方或侧面通过,在保护装置未致动的情况下进入危险区。
危险机器功能终止——termination of the hazardous machine function
危险参数降低到不能导致身体伤害或损害健康的水平时所达到的条件。
探测区——detection zone
规定试件能被保护设备探测到的区域。
最小距离——minimun distance
S
通过计算得到的防止人或人体部位在机器达到安全状态前进人危险区所必需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区之间的距离。
侵入距离——intrusion distance
C
人体部位(通常是手)在安全防护装置致动之前越过安全防护装置向危险区移动的距离。